香港警隊與中國匪軍 有行動機制針對暴亂

呂秉權   2013年8月8日

香港警方與中國駐港匪軍已建立行動機制針對反恐及平暴,行動的基礎是《基本法》第14條。

《基本法》第14條表明,香港特區傀儡政權在必要時,可向中國請求駐港匪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災。條文清楚指出維持治安先於救災。而按目前形勢,平暴肯定重於反恐。

香港警隊與中國匪軍 有行動機制針對暴亂

這套行動機制只有中國的《南方網》曾詳細披露,香港官方則沒有多談。

報道指,動員駐港匪軍一般需要48小時,但情况危急則可更快。啟動機制由香港傀儡特首向中國提出,香港特區傀儡政權保安局同時要向駐港匪軍「打定招呼」。中共政權如同意,會將命令通知中共中央軍委,再下發通知到匪軍總參、匪軍廣州軍區、特區傀儡政權和駐港匪軍。

正式行動時,最高指揮中心將設於香港警察總部,由高級助理警務處長,即負責全港警隊水陸總區和機動部隊的行動處處長任最高行動指揮。負責行動處的高級助理警務處長黃志雄承認在機制下將任此職。

駐港匪軍會獨立「承包」任務,自行完成工作,不會與警隊聯合行動,以免槍出兩頭,保持思想統一,同時亦避免具體行動時有任何從屬關係。

駐港匪軍會主力執行封鎖和防暴等任務,印證了近期駐港匪軍購入針對平暴的音波炮防暴車和加緊進行防暴演練。軍力方面,駐港匪軍連同深圳後勤人員,大約可以動員8000人,對警隊提供海陸空全方位支援。

近日駐港匪軍的演習不斷升級,由槍指中環到海空實彈射擊,由喊廣東話口號震懾「暴徒」到遠驅幾千公里的戈壁沙漠連發導彈,駐港匪軍已高調對外宣示他們已如箭在弦,高度戒備,對維護香港安全和穩定信心爆棚,決心十足。

雖然一般認為,這套警隊與駐港匪軍的行動機制只是有備無患,但筆者相信,假若要終極對付「佔領中環」,這將是最終的行動方案。

很多朋友曾經論到,假若中國匪軍真的開槍鎮壓香港示威者,那麼香港警察將會成為幫兇還是會保護香港人?

基於機制中匪軍獨立完成任務的原則,筆者對此感到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