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極右本土和極右港獨對言論自由的穢瀆

屈穎妍的恐怖言論自由

2015年5月16日   Cheng Man

本連線評論員齊建國評論

所謂自由,狹義來說,就是人的欲望不受限制。廣義來說,就是相信人類善良的本性,讓他們自己決定、自己開創、自己發掘未來。但無論廣義還是狹義,自由都要以不傷害他人為前提。今天世界列強對言論自由的立法,其對傷害的性質與範圍都是由統治階層(the rulers)定義,這種定義必然是不公平的,即對既得利益者的統治階層有利,對被統治階層(the ruled)不利。既然列強以不公平的法律規範言論,被統治階層(the ruled)有可能享有真正的(genuine)言論自由嗎?

言論自由,保障人們發表言論時不受限制,但卻不等於保障人為罪惡狡辯,為腐敗文過飾非(依Cheng Man你高見,香港獨立建國後,由你們極右派掌權,這樣香港共和國法庭也就更有工作效率,即只准控方控訴,不准辯方答辯)。林屈穎妍此人多番在報紙專欄發表謬論,為香港公安之暴行砌詞狡辯,對受害者進行二次傷害。警察老屈智障男事件,幾乎讓其受牢獄之災,如此卑劣下賤之事,也有林屈穎妍為其辯護,足見此婦人品格之卑劣。屈婦自是被批評得體無完膚,矯揉造作的扮成受害者,到警署求助,狼狽為奸。但也有「理性」人士(就係我這個港獨分子)搬出言論自由之名,認為她不應該受到這種對待,這就是問題所在了。

言論隨著情況而衍生,在不適合的地方說不適合的話(適不合適的標準由你們極右派定義嗎?不是普世價值嗎?),連尊重的原則都無法達成(unlike Chinese law, the Common Law is about legal acts versus illegal acts, rather than respectful manners versus not respectful manners),更不用談什麼言論自由。德國不會有為納粹辯護的言論自由,有些曾被共產黨佔領的國家重光後,甚至連國際歌都不給唱,這一切就是為了讓受傷者免受二次傷害。(表示這種國家尚未重光,僅是前任極左執政者被現任極右執政者取而代之,被統治階層尚未享有真正的(genuine)言論自由。依你高見,香港1945年8月重光後,港英政府本來就應該嚴禁播日劇、賣日貨,效法盤踞台灣自詡對日以德報怨的國民黨蔣介石集團(KMT Chiang Kai-shek regime)嗎?)

自由並非為歌頌罪惡而生,是為了讓良善者得以謳歌真理而存在。羅蘭夫人有一句名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我才疏學淺,只聽聞「多少罪惡假愛國之名以行?」以及伏爾泰的名言:「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林屈穎妍就是藉著言論,以自由之名敗壞社會道德。然而,偽理性者正是無法分辨善惡,以為這種卑劣者也有自由權利,矇矇懂懂的成為幫兇。他們無法擁有啄木鳥的尖銳,無法為大樹除害,眼白白看著樹木腐蝕卻無法看清箇中之蠱毒,可悲也。雖然我不同意屈穎妍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她說話的權利。

現今社會,充斥大蠹。許多人都抵不住誘惑而變種了,扭曲如蛆蟲,腐敗比爛泥,惡臭若死屍,陰毒逾赤煉。為惡者成本愈來愈低,為善者成本卻愈來愈高。仗義的林老師被逼害至無法生活,林屈氏滿嘴惡毒,卻名成利就。汝咬文嚼字造詣尚可,邏輯思考能力闕如。

正常人被逼得人不似人,妖魔卻橫行天下,為禍世間,逍遙法外。我們就像活在一個豬圈之中,屠夫殺人一切正常,人欲衝破圍欄卻頭破血流,永不翻身。汝咬文嚼字造詣尚可,邏輯思考能力闕如。 

林屈氏一干人等,總愛指責抗爭者是放縱和民粹。這些渣滓正是因為不懂什麼叫對什麼叫錯,所以妖言惑眾,還想用自由之名反將一軍。把握言論自由,把腐敗者的面具扯下來,把卑劣者的通行證撕掉,讓社會不致瘋狂和腐爛,正是吾輩的責任。汝咬文嚼字造詣尚可,邏輯思考能力闕如。 

如果這城市正身處黑夜,那自由就是火把,能否令其燃起光芒,驅除黑暗,正是由我們來選擇。依你高見,香港獨立建國後,由你們極右派掌權的香港共和國必比當今港共政權更獨裁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