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駁回程翔的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五年的判決。

2006年11月24日

中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1月24日二審(屬終審),經過三十分鐘審訊,駁回被判間諜罪的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包括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程翔的家人在港發表措辭強硬的聲明,表示對判決感到遺憾、失望和憤慨,聲明指法庭舉證薄弱,明顯錯判。

程翔
程翔

程翔的家人說:「我們堅信程翔案是一宗冤案,無論判決結果如何,也不能改變我們對程翔的清白的信念。我們相信程翔只是不公平的司法制度下的又一個犧牲者,既如過往幾十年的專政統治下,千萬宗冤案錯案的犧牲者一樣,歷史將證實他們的無辜。」

程翔的妻子劉敏儀說:「一宗在國際法治社會普遍認為理據不足、事理不清的判詞,竟然仍在一審及二審判罪名成立,令人不得不懷疑中國司法的獨立性和公正性,也令人不得不懷疑當中涉及長官意志的政治審判。」

程翔的妻子劉敏儀
程翔的妻子劉敏儀

劉敏儀表示除會向中共頭目或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及申請保外就醫外,更不排除會將事件提升至國際層面,務求令程翔可以釋放,有記者團體更擬向聯合國反映事件。

香港記者協會批評中共當局此舉對傳媒造成寒蟬效應;有中國法制專家對錯誤的判決感到寒心。目前,已有五十萬名國際人士連署支持程翔,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則對審判過程表示強烈抗議。

程翔的悲劇 港人的無奈

香港和中國的社會制度有別,司法制度同樣差別巨大。一九九七年中國吞併香港前,香港人對中國司法制度全無信心。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中國近年成為暴發戶,加上以胡匪錦濤為首的中共頭目「推銷」依法治國,依法施政。程翔選擇上訴,正是對北京依法治國理念的認同,不然的話,何必浪費心機和金錢?

程翔自始至終堅信,自己絕不是為台灣間諜機構服務的間諜,期待中國的司法審判能夠還他清白。否則,他大可選擇扮演殉道者的角色,在一審判決後就不再上訴。

可是,北京高院昨日對程翔案件的二審判決時間短促,而且對一審判決後程翔的律師、家人、香港法律界人士和中國法律界人士提出的種種疑點,並沒有作出具說服力的回應和澄清。這樣的判決再一次說明,中國的司法機關仍然未脫一黨專政機器的本色,中國的司法制度改革成效非常有限,所謂依法治國,只是謊言。

親北京人士或會認為,程翔因為其香港人和資深「愛國」新聞工作者身分,已經得到「輕判」,然而,由於疑點重重,這種「寬大」並不能改變它是中國司法機關所製造的無數冤案之一的性質;對一生熱愛中國的程翔而言,「間諜」的污名更是一生污點,豈能接受?程翔的個人悲劇中,包含了香港人對中國司法的失望與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