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當然有權獨立

(鍾祖康) 2012年2月3日

日前,素不相識的《為什麼我想香港獨立/自治》鴻文作者劉同學(即Wingyee Lau)發來電郵,說這文章給她招來太大的騷擾,所以請求我將該文從我這博格撤下。在此之前,她已經將該文從其FACEBOOK 中關閉。

這是一篇極具分量的文章,是香港文化界多年來罕見的佳作。果真是字字以真誠出之。傅庚生先生在其經典《中國文學欣賞舉隅》裡說:「以感人之深淺,衡量作品之優劣,十九得之。作品之感人深,自於作者之至誠......不源於深情,不出於至誠,而冀其作品能感人者,是東向而立,而求見西牆也。」

作者年紀小,閱世尚淺,尚未習慣憤青暨國家維穩部隊的攻擊,是可以理解的。但橫空出世的好文章,誰也無法阻其奔流。即使作者已經設法回收這文章,但這文章在這幾天已在網上瘋傳。因此,即使憤青暨國家維穩部隊再騷擾原作者也不會再起到任何作用,因為文章已經落到成千上萬的人手裡,而且只是一個開端。

劉同學寫這文章,只是很卑微的說說自己的想法,甚至沒有叫人真的去組織行動搞港獨(儘管我認為即使訴諸行動也是很合乎正義屬於天經地義的義舉),但憤青暨國家維穩部隊已經不能容忍。這令我想起中國國魂魯迅說的「人猿同源,但我不懂,何以從前的古猿子,竟沒有一匹想站起來學說人話呢?還是雖然有了幾匹,卻終被猴子社會攻擊他標奇立異,都咬死了;所以終於不能進化呢?」(熱風.隨感錄四十一)為什麼中國從先秦雖四分五裂卻思潮澎湃,發展到今天的高度統一卻萬馬齊瘖的局面,或者可以從中找到啟示。

香港是否有權獨立?這本來就是沒有甚麽討論價值的問題。這就如討論被極權配偶所虐者是否有權要求離婚,被極權父母所虐之孩子是否有權擺脫父母魔掌的問題一樣,這些問題是沒有甚麽討論餘地的,世界上所有文明國家的法庭都會判決這樣的夫妻要分開,並要懲處施虐方,也會判決這樣的孩子要改由第三方撫養,並且會懲處施虐的父母。

就如,吃飯好呢?還是吃屎好呢?這不需要來一番辯論吧。

中國作為一個極權國家,向香港施虐,已經是香港有權獨立的足夠理由,但這也只是香港有權獨立的理由之一。劉同學就從一個較軟性的角度提出另一個我從來沒有想過的理由,那就是香港人跟中國人之間沒有同胞相親之感。就如一對夫婦之間已沒有愛意,只有法律上的夫妻名分,這也許是令人萬分無奈的事,但相愛相親的感情卻不是用行政鐵腕,如以自由行撐起香港經濟等,所可以製造出來的。自由行其實只是一個在錯誤大前提下(即極權中國要體面收回自由香港,低文明統治較高文明)妄想女媧補天連連演化下的錯誤結果)。一對沒有愛的夫婦,是否要分開呢?一般洋人多會和平分手(這也是洋人離婚率較高原因之一),但傳統中國人則多相信「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相愛與否看來並不是傳統中國人考慮離婚與否的重要因素。

如果說被虐的香港連獨立的權利也沒有,那豈不是說被姦淫擄掠者連反抗的權利也沒有?此說之荒唐,不需要搬出慰安婦的事例來,也該明白了吧。已故左王鄔維庸在討論中國即將收回香港時甚至公開說過,既然被強姦已是無可避免的,為什麼不趁此機會, 去享受一下呢?但被強姦者有權去享受被姦,但也有權反抗呀!總不可以說反抗被姦的權利會因為強姦必將或已經發生就可以被依法剝奪呀!

許多中國人愛說,你搞獨立會令極權中國狂性大發,把你斬成肉醬的,於是就說,大家不該搞獨立了。中國統治者也充分利用此等中國愚民心態,不時揚言:你明知我會狂性大發也搞獨立,一切後果由你自負!這樣由強盜向被劫者發出的警告,居然也為一般中國人所接受。這大概也是中國人停止獨立思考兩千年和中國文化沒有好好發展邏輯學的後果吧。

說來說去,還不是又回到勸人好好享受被強姦的老爛調上去。

各位如想了解更多我過去十年一直提倡「人民有權擺脫暴政」的理論,可參考我這方面較重要的幾篇文章,特別是〈台灣有權獨立〉,〈基因研究動搖「有中國特色的民族主義」〉和〈中國式霸權主義下的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