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

2013年1月31日  陳婉容

平常頗為低調的法律學者戴耀廷教授早前在《信報》發表《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一文,指出要北京給予港人普選幾近天方夜譚,必須動用更大殺傷力武器──佔領中環:「行動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式,由示威者違法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文章列點解釋佔領的手法、時機和程序,儼如一本抗爭手冊。日前戴教授接受《香港獨立媒體》採訪,表示激越的行動才會暴露制度的荒謬;而他本人作為法律學者,亦認同公民抗命的權力應凌駕不公義的法例,「守法只會成為不公義的助力而已」。

香港迄今最接近《公》文中所描述的模式的社會運動,肯定是我們在數月前才見證過的反國民教育運動。議題清晰、參與人數眾多且覆蓋階層廣泛、公眾形象健康的意見領袖學民思潮、公共空間的持續性佔領、體現非暴力公民抗命的可能……端視反國教大聯盟的組成,留守時期的公民參與(執垃圾、分享物資等)與宣佈撤離後大聯盟一眾成員在公民廣場向群眾解釋撤離的原因並接受質詢,或許可以說運動甚至體現了某種程度的參與式民主,開創了新的群眾運動體系。

以往香港的社會運動最為人所垢病之處,正正是每年千篇一律的抗爭戲碼(protest repertoire)──支持更激烈抗爭的人普遍認為元旦與七一遊行已經被高度制度化,例牌程度堪稱「春秋二祭」;而且除了零三和零四七一因經濟和沙士因素催化而聚集到龐大人群,最終達致某些政治目的,平靜規矩守法的遊行已經無法達成重大的社會變革。及後五區公投的民間迴響亦遠遜泛民預期。

自二零零九年反高鐵運動始,社運中的肢體衝擊比以往頻繁,抗爭模式趨向多元化(如赤腳苦行),留守亦成為遊行後必備節目,但還是擺脫不了由幾個社運明星去衝擊警方防線,繼而被捕,而議案繼續無驚無險通過的印象。所以在香港公民社會經歷反國教運動空前的成功後,戴耀廷的這份「佔領中環」抗爭建議書即使來自學院派法律界人士,也算合情合理。

如果將社會運動普遍缺乏群眾號召力的問題,動輒歸咎於幾乎是民族標籤式的「我討厭政治」的港式潔癖,或許是低估了香港公民社會的成熟程度,也是不相信民眾意向改變的可能性。然而,普選議題在香港討論多年,雖然許多民調都顯示有至少約六、七成市民支持,社運界動員這六成市民參與遊行已經困難,更遑論要他們留守或持續佔領。

普選或民主是即使建制派亦不敢公然否定的普世價值,但說到底,這些價值仍是政治價值而非日常人際間的道德價值,在中國人社會的動員力有所限制。戴耀廷文中提及的甘地反大英帝國主義運動,馬丁路德金的黑人民權運動,甚至香港反國教運動之空前成功,都得歸因於道德感召。國民教育之成功跟它的道德號召本身就頗有關係──首先直接關乎天真無邪在學孩童,引起社會普遍保護意識;其次反國教運動宣傳有方,領軍者都是社運「素人」,以普通父母和學生的身份介入議題;幾乎所有宣傳都著墨於政府向孩子講大話,有了非黑即白的道德判斷,才容易引起社會大眾的認同感,致使許多本對政治抗爭抱有懷疑態度的人,都認同佔領公民廣場這「違法」行為。

然而能否假定當日佔領政總的十二萬人都會參與佔領中環?恐怕未必。普選或民主雖有道德意識,但更是一種有遠見且謹慎的政治妥協,與其說是一種道德必然性,倒不如說是理性選擇的制度規範。普選傳統上是中產或精英階級議題,正因為它缺乏了跨階層道德號召力。國民教育是壓下來的斧頭,莫能不避;而爭取普選不過是在樑上雕花,有了敢情好,但到底是positive rights,要叫人為它甘願犯法,必得借助其他道德感召力量。

戴耀廷多次強調「非暴力」的重要性,除了因為香港人需要秩序來滿足和平理性的想像,以及避免暴力行為或肢體衝撞予以執法者清場的口實,正正是因為要站穩道德高地,以免運動的正當性被抹除。社會運動具有高度表演性,參與者在佔領期間的行為將透過媒體傳達予群眾,是以將運動所爭取或描畫的社會願景,若展現在運動的進行方式裡,會帶來一種示範效果。這也是所謂的預兆式政治(prefigurative politics),或甘地所言「be the change you want to see in the world」。

兩年前席捲全球的佔領華爾街運動亦可作借鑑。運動一開始時,人們對它期望甚殷,因為它引進了一種近乎於烏托邦的水平參與模式,強調運動沒有發言人,沒有階級之分,百花齊放而且是非暴力的快樂抗爭。然而隨著佔領活動進行日久,其訴求之紛陳逐漸分散了運動原來的焦點,力量被大大削弱,最終走向衰敗。示威者聲稱要塑造一個「屬於99%的世界」,然而那個世界的願景並不確實,運動所批判的金融政策或霸權亦跟群眾距離太過遙遠,難以組成有力深入各階層的論述。

及後佔領者將佔領行動降格成為「民主實驗」而非希望帶來實質改變的社會運動,在佔領期間大辦嘉年華會和各種討論會,講有機農業、生態保護和人權等和金融霸權等沒有明顯關連的議題,最終令運動的生命加速耗盡。雖說運動對公民社會溝通和整合有促進作用,但就其目的而言的確難言果效。運動搬到香港更是門庭冷落,金融霸權議題在知識份子圈中或許引起過不少漣漪,對市民大眾卻是無痛無癢,運動者的解釋亦多淪為口號。若要佔領行動令香港變天,必須等待議題成熟,時機準確,有讓運動一舉成功的準備,而非把佔領當成公民社會實驗。這也是《公》文中所言「政治震撼力」之所在。

戴耀廷教授的文章雖然論點看來也許並非創新,但其意義來自文章在香港公民社會脈絡中的位置──如果連一向被視為保守民主派的法律學者都呼籲公民抗命,嘗試打破香港人貧乏的社會運動想像,香港的臨界點,或許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遙遠。明天就佔領中環也許還算是春秋大夢,但我從來相信香港人會有被迫走上街頭,以癱瘓政府或經濟運作來表達政治訴求的一天。

爭取民主必然得付出血汗,全世界的歷史無一不印證此顯淺道理:我們看對岸台灣人可以一人一票選總統無不羨慕,驚訝中國人的土地上竟有民主所需的養份,卻忘記台灣自二二八至美麗島的白色恐怖時代,忘記幾多青年志士曾在白色恐怖時期在綠島坐國民黨的政治獄;我們看南韓的民主選舉剛出產了一位女總統,卻不知這位女總統之父正是南韓獨裁者朴正熙,而朴氏遇弒後不久即發生了悲壯的光州民主運動,當時軍權在握的全斗煥下令鎮壓,但韓國由始邁上爭取民主之途,如此三十多年。香港的既有條件已比台灣或南韓優厚,殖民地歷史究竟還是給香港遺留了法治,而香港亦沒有台灣的族群矛盾。在香港爭取民主的成本遠不及台韓,成功與否,端乎決心。

可以令香港變天的佔領運動,不但需要公民社會團結靜待時機,也需要網上打嘴炮的鍵盤戰士們不再樂於當free-rider,依賴幾個社運明星留守衝擊被捕,然後在網上大放厥詞,抱怨這些也有父母兄弟甚至兒女的人不作更激越的抗爭。與其抱怨他人爭取不力,不如自行走出家門守住街頭,畢竟爭取一個社會的幸福的責任,不應該落在寥寥數個先行者肩上。自由民主若是共同幸福,爭取的過程也定當是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