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 筆 看 扁

孔捷生 《蘋果日報》 2006 年 11 月 8 日

不 識 紫 微 斗 數 之 人 , 也 可 感 知 姓 陳 的 流 年 不 利 ─ ─ 自 然 是 僅 就 政 壇 而 言 。 陳 良 宇 被 京 師 的 錦 衣 ? 給 辦 了 , 不 旋 踵 台 灣 政 情 陡 變 , 扁 嫂 等 一 干 人 遭 起 訴 , 阿 扁 本 人 容 後 追 訴 。 已 軍 心 渙 散 的 紅 潮 波 瀾 再 起 , 而 藍 營 則 見 獵 心 喜 , 連 比 「 深 綠 」 要 綠 得 更 深 的 台 聯 也 可 能 倒 戈 相 向 … … 眼 見 是 「 秦 失 其 鹿 , 天 下 共 逐 之 。 」

中 國 官 民 有 難 得 的 共 同 好 惡 , 香 港 左 營 與 泛 民 有 難 得 的 共 同 愛 憎 , 那 就 是 討 厭 民 進 黨 。 中 國 官 方 與 香 港 政 客 且 不 論 , 老 百 姓 憑 甚 麼 在 藍 綠 之 間 「 親 疏 有 別 」 ? 無 非 是 民 進 黨 「 搞 台 獨 」 。 然 而 中 國 與 香 港 均 無 民 主 與 憲 政 , 更 無 普 選 ; 香 港 總 算 仰 仗 殖 民 時 期 留 下 了 法 治 、 新 聞 自 由 和 若 干 公 民 權 利 , 中 國 有 甚 麼 ? 這 個 國 家 根 本 不 是 老 百 姓 的 , 那 麼 人 家 搞 台 獨 , 與 你 何 干 ? 更 何 況 人 家 還 未 搞 出 甚 麼 名 堂 來 , 你 卻 「 急 人 所 急 」 , 這 樣 愛 國 實 在 愛 得 太 累 了 。

民 進 黨 是 否 真 心 實 意 搞 台 獨 , 尚 未 可 知 , 但 它 真 心 實 意 地 推 動 民 主 憲 政 , 結 束 國 民 黨 的 一 黨 專 政 , 這 件 功 在 千 秋 的 大 事 , 民 進 黨 是 做 成 了 。 莫 以 為 小 蔣 開 放 報 禁 黨 禁 是 台 灣 的 民 主 元 年 , 沒 有 自 由 主 義 先 驅 和 民 進 黨 人 的 抗 爭 , 哪 有 台 灣 的 今 天 ? 施 明 德 、 許 信 良 等 師 叔 伯 不 用 說 了 , 連 陳 水 扁 和 呂 秀 蓮 也 是 坐 過 國 民 黨 大 牢 的 。

如 此 說 來 好 像 是 為 阿 扁 脫 罪 , 其 實 不 然 。 貪 腐 不 但 是 吾 族 文 化 的 惡 疾 , 也 是 全 世 界 共 有 的 人 性 陰 暗 面 。 宗 教(包 括 準 宗 教 儒 家 ) 固 然 導 人 向 善 , 但 遠 遠 不 夠 。 道 德 修 養 是 靠 不 住 的 , 惟 有 制 度 監 督 與 鉗 制 , 方 可 奏 效 。 阿 扁 家 族 弊 案 是 典 型 的 權 力 貪 腐 , 對 付 此 惡 , 只 有 權 力 才 可 制 衡 權 力 。 幸 虧 今 時 台 灣 人 民 有 民 權 , 倒 扁 赤 潮 可 縱 橫 全 島 ; 台 灣 有 三 權 分 立 , 立 法 院 可 一 再 發 動 罷 免 或 彈 劾 , 而 獨 立 的 司 法 權 則 對 總 統 家 族 提 出 公 訴 … … 這 一 切 不 就 是 民 進 黨 當 年 鍥 而 不 捨 追 求 的 目 標 ? 這 回 可 謂 求 仁 得 仁 。 此 案 在 公 民 運 動 的 急 風 暴 雨 下 回 歸 法 治 之 途 , 堪 稱 台 灣 民 主 憲 政 修 成 的 正 果 。 總 統 家 族 被 起 訴 , 絕 非 台 灣 的 恥 辱 , 而 是 鑄 入 銅 鼎 、 光 照 史 冊 的 矜 榮 。 這 才 是 真 正 的 「 政 治 文 明 」 !

誠 然 , 阿 扁 「 台 灣 之 子 」 的 傳 奇 漸 次 破 滅 , 委 實 可 悲 復 可 憐 。 可 悲 者 , 當 年 以 清 廉 為 旗 矢 志 肅 貪 的 民 進 黨 , 一 舉 扳 倒 了 百 年 老 店 國 民 黨 , 可 惜 手 握 權 杖 的 阿 扁 終 不 能 涉 過 腐 惡 濁 流 。 可 憐 者 , 區 區 三 百 五 十 萬 港 元 就 毀 了 總 統 「 滿 門 」 , 只 怕 要 讓 中 國 的 縣 級 貪 官 齒 冷 。 李 肇 星 在 中 非 合 作 北 京 會 上 被 問 及 此 案 , 他 說 「 陳 水 扁 只 不 過 是 台 灣 省 級 的 一 個 幹 部 」 。 殊 想 不 到 阿 扁 做 總 統 被 人 矮 化 , 連 做 貪 官 也 被 人 看 「 扁 」 。 其 實 李 部 長 抬 舉 他 了 , 按 中 國 的 貪 腐 指 數 , 阿 扁 只 配 當 一 個 鎮 級 幹 部 !

阿 扁 是 佃 農 之 子 , 扁 嫂 是 土 財 主 之 女 , 便 連 行 貪 也 小 氣 得 很 。 陳 家 千 金 陳 幸 妤 將 買 紙 尿 布 的 賬 單 擺 入 國 務 機 要 費 報 銷 , 最 小 額 的 發 票 僅 得 百 元 新 台 幣 , 不 足 二 十 五 港 元 , 幾 近 於 蠅 頭 小 利 , 哪 堪 比 中 國 官 場 巧 取 豪 奪 的 瀟 灑 豪 放 ? 單 憑 這 點 , 筆 者 倒 傾 向 相 信 阿 扁 閃 爍 其 辭 的 辯 白 , 那 不 是 貪 污 , 而 是 貪 便 宜 , 卻 沒 想 到 食 髓 知 味 , 揩 油 揩 出 火 來 了 ─ ─ 家 門 不 幸 , 莫 過 於 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