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06年11月25日
醫院管理局計劃將中國孕婦到香港公立醫院產子的費用增加逾倍至最高5萬元,不過,原來相比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對「超生子女」動輒收取逾10萬甚至數十萬元罰款,來香港產子的成本仍然遠低於中國,而且誕下的小孩還可獲得香港居留權。加上年底是產子高峰期,為逃避中國當局檢查,來港非法「待產」的中國孕婦將愈來愈多。
香港大學婦產科教授勞子僖說,對那些計劃逃避中國一胎政策、及一些存心「走數」的中國孕婦來說,加費至3萬至5萬元,根本不足以遏止她們來港產子的野心。他擔憂中國孕婦很快便會「攻陷」香港公立醫院的產科,香港孕婦產科服務亦會直接受影響。
家住深圳南山區白石洲的胡女祖籍湖南,04年中懷有女胎,由於丈夫重男輕女,若在深圳分娩便不能生第二胎,否則要面對巨額超生罰款,遂決定以探親名義來港非法「待產」。
用家:可擁居港權非常值得
04年底,拿到為期3個月赴港探親證件的胡女,寄居在香港姊姊家中,探親期後再非法居留1個月,至05年3月,臨盆在即的她被送到公立醫院,誕下白胖女嬰。
住院3天共花費了萬餘元,她事後被警方帶走登記並上庭,羈押7日後遭遣返深圳。中國部門得知胡女逾期留港分娩,限令她5年內不能到香港,但胡女仍然覺得好抵(非常值得)。她說:「女兒可擁有香港身分證,可享受到香港較完善的教育,到自己和丈夫年齡大了,也可申請到港定居,享受香港的養老福利。」
廣東超生最少罰13萬元
計劃生育作為中國的基本國策,實施30多年,羅湖區南湖街道計劃生育科的值班人員對本報表示,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超生要支付的社會撫養費(即超生罰款),是以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過徵收3倍至6倍的社會撫養費。他說,以今年為例,每超生一個孩子,最少須徵收近13萬元人民幣罰款,最多達24萬元。此外,超生多個孩子,還要乘以超生子女數目的倍數計算。
湖南長沙市計生辦人員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說,當地對超生一個小孩的處罰,是將兩夫婦8年工資再乘一倍計算,一般情況下,最少罰款4、5萬元,非常嚴厲,超出普通市民的承擔能力。由於非法滯留香港的湖南籍貫中國人眾多,愈來愈多中國湖南孕婦通過「探親」、旅遊等途徑滯留香港,待生完小孩後再被遣返中國老家。
港大婦產科教授勞子僖說,醫管局擬將產子費由2萬元增至3萬至5萬元,不足以遏止那些逃避一胎政策、或存心「走數」的中國孕婦來港。
他說,現時全港公立醫院有632名助產士、188名婦產科醫生,以及800張產床,按公立醫院去年有4萬多宗生產個案計算(其中兩成半為中國孕婦),人手及病床其實不足以應付需求,因此,醫院對產科護士假期補假亦一直「有拖無欠」,他擔憂中國孕婦很快會「攻陷」香港公立醫院的產科,直接影響香港孕婦。
醫界促重開婦產科部門
勞子僖及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醫生均認為,醫管局宜考慮重開前幾年關閉的婦產科部門,按每個單位一年可接收4000名孕婦計算,重開3個婦產科部門,便能紓緩香港產婦的窘境,因單靠增加中國婦來港產子費用,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勞永樂又說,政府應考慮修改《基本法》,刪除中國孕婦來港產子可獲居港權的條文,才能有效解決問題。他說,其他行政措施例如禁止中國孕婦入境,只會徒然增加入境處前線工作人員的壓力,他舉例,孕婦冬天穿著大衣,便可遮蓋隆起的腹部,令人不易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