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0年1月21日
公民黨、社民連組成的「五區公投運動聯合委員會」,今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正式宣布5名議員辭職,除宣布辭職名單,兩黨今日亦會澄清對「變相公投」勝負的質疑。兩黨今日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以「五區公投,全民起義」作口號,要求盡快實現雙普選,廢除功能組別。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在上周五發表公開聲明,表示5區公投運動,是公然挑戰《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有關決定,其措辭之強硬,是近年所罕見。
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指出,諮詢過中文專家的意見,才用「全民起義」這4字,絕不是想搞武裝革命,而是希望香港人可以站起來,鼓勵香港人不要擔心中國政府對公投是挑戰《基本法》的定調。社民連主席黃毓民則強調,他們是和平起義。
馬嶽:字眼對立 或流失中間票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表示,「起義」的字眼是指現政權不義,相對比較對立,似乎兩黨有意要觸怒中國,但此舉不知會否令中間派的選票流失。
今日記者會上宣布辭職的議員將會是公民黨梁家傑、陳淑莊,社民連黃毓民、梁國雄和陳偉業。梁國雄表示,對「公投」有信心,認為民主派「一定不會輸」;倘若勝出,他們將會發動港人包圍禮賓府,要傀儡特首向中國承認「公投」。
陳淑莊表示,5區請辭後參與補選的泛民候選人,辭職補選已負起很大的政治責任,因他們可能失去議席,而現在只是運動的第一階段,選舉的安排容後再討論。
陳偉業辦事處被放糞便
另外,繼陳淑莊議員辦事處遭刑事?壞,陳偉業在荃灣福來村的議員辦事處昨早亦遭弄污。陳偉業稱,同事約11時發現辦事處門口的地下遭人擺放糞便,已找房署職員清理,未知與五區請辭有沒有關係。
建制派未補選先投降
中國公開打壓香港五區公投後,親中香港政界人士即搖旗吶喊,公開示意建制派不應參加公投補選。早已積極部署出戰的自由黨率先屈服,以補選已變質為理由,宣佈放棄參選,而民建聯也表明,若補選變成實質公投,他們也不會派人參加。
自由黨代表香港工商界的利益,雖然在某些問題上與政府若即若離,但一般都被視為較親政府的政黨。
除了自由黨外,親中的民建聯尚未表態是否參加補選。但有報導表示,民建聯也會退出補選,不參與這場「遊戲」。
除了親政府及親中的黨派外,民主派中的民主黨及民協也拒絕參與五區請辭公投行動,後者今天更決定不會在補選中為公民党及社民連助選。當前民主派已因為請辭行動而呈現分裂。目前立法會60名議員中,民主派約占25人,當中以民主黨人數最多。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在一個政改論壇上批評,公社兩黨呼籲「全民起義」,是要實行「揭竿起義」,更讀出多本字典解釋「起義」一詞,都有武裝鬥爭的意思,「識字的人都知點解,就算唔識字也會去查字典」,認為不能將詞語任意曲解,質疑公民黨說這只是口號、呼籲市民投票是誤導,「掛羊頭賣狗肉」。雖然民主黨不參與五區請辭,但該黨副主席劉慧卿回應說,民主派並非搞對抗,「只要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為何不可以起義?」
黃毓民﹕思想封建
面對連日來針對起義用詞的批評,社民連黃毓民認為「不是大件事」,指將之大肆批評的人思想落伍,「他們的思想仍停留在封建年代,我都無話可說」。黃毓民又說,起義可指精神上的起義,相同的詞語隨年月詮釋不同不足為奇。
余若薇﹕公投如何挑戰法律?
明報 2010年1月21日
公民黨與社民連宣布推動「五區公投運動」後,國務院港澳辦公室罕有地高調「表示嚴重關注」,指這個運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沒有法律效力」,「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不符,是從根本上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
根據香港法律,凡法例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法。而是否有法律效力,與是否違法,是兩碼子事。2003年50萬人上街,促使特區政府撤回了《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建議;遊行沒有法律效力,但遊行並不違法。《基本法》附件一、二說明修改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選舉辦法的法定程序,沒有提到公投;公投無法律效力,但公投並不違法。
究竟公投運動違反了憲法或法例哪個條文哪個章節?至今未有人清楚說明。
「5區公投運動」「為民主而來」
「5區公投運動」的議題是「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若問這公投「為何而來?」,簡單答覆是「為民主而來」,為實現《基本法》第45條及68條香港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
許多地方有公投制度,例如冰島、瑞士、美國,奧地利、丹麥、愛爾蘭、匈牙利、保加利亞、荷蘭、挪威、意大利、波蘭、葡萄牙,交由全民投票,處理具爭議性的項目。提案者是官方或人民、提案人數、投票率等等規則,各地不同,沒有劃一標準。
去年底,瑞士就是否禁止修建清真寺尖塔(宣禮塔)舉行全民公投,結果57.5%選民投反對票,政府遵照公投結果,不准建新的宣禮塔,現有4座不受影響。因金融風暴而負債累累的冰島擬於今年3月舉行公投,決定與英國、荷蘭的還債條款。
其實,20年前《基本法》起草委員也曾採取開放態度,視公投為一種具法律效力的收集民意方式,藉以決定香港的政制改革,而非把公投定性為抗爭、作反、違法。1989年2月21日公布的《基本法》第2份草稿中,附件一如下﹕「第三任行政長官的任內,立法會可以擬訂具體辦法,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選民投票,以決定是否由一個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行政長官……」附件二﹕「在第四屆立法會的任內,立法會擬訂具體辦法,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選民投票,以決定立法會議員是否應全部由普選產生……」
當時附件一、二草稿仔細訂明公投的條件和法律效力﹕「上述全體選民投票的舉行,必須獲得立法會議員多數的通過,徵得行政長官同意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批准,方可進行,投票結果,必須有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合法選民的贊成,方為有效,付諸實施。」
公投並非大逆不道 洪水猛獸
歷史證明,公投並非大逆不道,洪水猛獸。後來《基本法》定稿剔除了公投內容,不是因為它違法違憲。
奇怪的是,特區政府一直強調「5區公投運動」只是補選,不承認它是具法律效力的公投,也就是一場只屬於香港內部事務的補選,國務院港澳辦的「嚴重關注」與特區政府的故作淡然自相矛盾。
特區政府施政專橫,香港人無力感日增,最近不少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市民即使不滿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但無奈地接受。公民黨希望盡最大努力,推動變相公投,將政制改革的選擇權歸還市民,以一種和平方式,透過票箱,量化民意,向當權者表達對實現真普選與廢除功能組別的決心。
在有限的鳥籠空間,竭盡所能爭取最大的公道,不就是香港人最擅長的嗎?
作者是五區公投運動總發言人
張志剛﹕虛假陳述公投 等於政治行騙
明報 2010年1月21日
國務院港澳辦在上周五發表公開聲明,表示5區公投運動,是公然挑戰《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有關決定,其措辭之強硬,是近年所罕見。
港澳辦和特區政府對事件評論的角度明顯有所不同,特區政府純粹從法律角度考慮,政府認為公社聯盟部分議員辭職,所以依例進行補選,而聯盟所作的公開宣言,並無法例效力,而香港本身並沒有公投法,就算公社聯盟以公投為名,也不過是自說自話,自導自演而已。
但港澳辦的聲明,明顯是超越一般法律的範疇,而是以政治角度去考慮整件事件,由始至終,港澳辦都是針對5區「公投」,基於香港沒有公投法,這個所謂5區公投,也就是違法違憲的公投,這個選舉的決定雖然沒有公投的法律約束力,但在政治層面卻可以大做文章。
公民黨的余若薇回應港澳辦的聲明,其中是以其一貫的思維邏輯,就是法律沒有禁止都是可以做,《基本法》沒有禁止公投,那公社聯盟就可以照搞如儀。
至於這個論題,基本法委員會成員已作清楚解釋,《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其中並無剩餘權力,城市論壇主持謝志峰以《基本法》無授權他出任主持之說,只不過是口舌之爭,就業工作固然不是制度,而《基本法》在第三章有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已經詳述,這些言論根本無助於理解問題。
就算不去討論剩餘權力的問題,要搞公投,也需要有公投法予以規範。其效力為何,條件為何,何謂成功,何謂失敗,都應有法律規定。以目前香港的政治和法律體制,有什麼基礎可以支持和規範公投,既無公投法,那又何來公投?
最終挑戰一國兩制基礎
不要看政治問題,隨便看一些商品推廣,明明是水晶,也不能公開陳述這是鑽石。明明是豆腐製的素鮑魚,卻說成是吉品鮑。商品上的虛假陳述,也是違法,並要負上法律責任,但在政治上卻可以容許虛假陳述,明明於法不容,卻去說成是公投,而且說得七情上面,理直氣壯,還要說《基本法》沒有禁止他們說假!
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也會有誠信的要求,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其誠信的要求就更高,如有違反個人誠信,隨時有除牌的處罰,以法律專業身分而晉身立法會,不但有專業要求,更要負上更高的道德責任,觀點不同,立場各異,還可以各自發揮,但事實上的真真假假,公民黨幾位大律師身分的立法會議員,就不能逃避責任,一時說是真公投,一時又說這不是真公投。公投是有其學術和法律上的定義,不容許自說自話。作為有法律專業背景的立法會議員,不應向公眾作虛假陳述,否則連纖體代言人也不如!
整個公投行動,最嚴重的問題,是完全否定了現行香港的憲政基礎,另行別設一種制度,當今次公投打開一個缺口,成為一個先例之後,各式各樣的公投就會陸續有來,由遠及近,最終是挑戰一國兩制的基礎。在現有政治制度和框架之外自行搞公投,其目的只是挑戰現行制度和框架,這就不只是法律手段的問題,而是關乎其政治動機和政治目的的問題。
作者是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
余若薇「港獨」心態昭然若揭/ 游雨僧
大公報
2010年1月19日 http://www.takungpao.com/news/10/01/19/LTA-1203686.htm
公民黨與社民連宣稱,將推行「五區公投」活動,引起中央嚴重關注。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發表談話,指出香港特區作為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中聯辦負責人也指所謂「公投」不利於香港社會政治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中央政府表達嚴正立場,捍衛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不僅是對搞「公投」政黨的當頭棒喝,而且激濁揚清,讓社會重新聚焦於特區政府的政改方案之上,推動本港政改循序漸進向前發展。
中央政府的嚴正表態,使「五區公投」活動的「違憲、違法、違情」暴露無遺,搞「公投」的政黨陣腳大亂。「五區公投」活動總發言人、公民黨黨魁余若薇強作鎮靜稱,凡《基本法》與本地法例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憲、合法、合情」云云。
知法違法 對抗中央
余若薇身為大律師,卻不顧專業操守,蓄意將《基本法》與普通法混為一談。眾所周知,《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法律,是一部授權法。《基本法》在授權特區高度自治的同時,也為高度自治設定了法律上的界限,特區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以《基本法》明確授予的權限,《基本法》沒有明確授予特區享有的權力,特區就沒有這些權力。「公投」是由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的,是一種憲制性安排,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法律含義。《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也就是沒有授予特區「公投」的權利,「公社」兩黨搞「五區公投」活動,就是「違憲、違法、違情」的。
余若薇將普通法意義上的「沒有禁止即是合法」,偷換《基本法》的原則,是自欺欺人之談。《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制度」,絕非香港就可以搞「公投」,在香港特區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與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不符,從根本上違背《基本法》和人大決定。
公民黨成立後,雖然表面上擺出理性溫和姿態,但骨子裡卻是對抗憲制。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12月29日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決定後,余若薇就煽動說:「人大決定,不是不可以改變。」余若薇還將「五區公投」活動與印度國父甘地的「不合作」活動相提並論,把她的「港獨」立場暴露無遺,因為甘地的不合作運動是要爭取印度獨立,余若薇自比甘地,「港獨」心態昭然若揭。既然余若薇同公民黨已決意與中央對抗到底,關上溝通大門的責任,也只能由他們承擔。
「港獨」白日夢──元旦遊行暴力化面面觀
文匯報 2010年1月11日 蒯轍元 http://paper.wenweipo.com/2010/01/11/PL1001110002.htm
正值港人辭舊迎新之際,社民連等反對派悍然製造了暴力衝擊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的騷亂事件。反對派一手策劃、組織、煽動、挑起2010年元旦暴力事件,公開表白的政治目的是,通過暴力「衝擊中聯辦,矛頭指北京」,「不要北京干預香港」,「要向中央爭雙普選」,「要北京還港人民主」,而不可告人的終極政治目的是復辟、「港獨」。這是何等的明火執仗、氣焰囂張,且用心險惡、危害深重。而這一切都決非偶然,是由來已久,蓄謀已久的。
反對派把民主遊行搞成暴力示威,元旦事件只不過是開了個頭,後續的暴力行動、暴力事件還可能不斷發生。顯然,他們不達目的是不會善罷甘休的。因而,對此切不可等閒視之、掉以輕心,必須高度警惕、高度重視,予以合理合法、有理有節的化解,防患於未然。
反對派從未停止過反共反中活動
從歷史的淵源和現實的政治利益來看,反對派的核心政治勢力,是150年港英殖民統治所豢養的既得利益的代理人和所培養的反共反中的利益集團,以及被這兩股勢力糾集在一起爭奪現實政治利益的所謂「民主鬥士」。反對派這部分核心勢力,壓根就不甘心港英殖民統治的終結和香港回歸祖國,因而圖謀復辟和「港獨」是其切身政治利益及政治目的所在。他們不僅在香港回歸前的過渡期,而且在回歸後的十二年中,從未停止過反共反中活動。阻止香港回歸連其主子英國政府都辦不到,在無可奈何之下,只有寄希望於搞復辟和「港獨」了。也正因為如此,殖民統治之心不死的港英當局,在過渡期對其豢養的代理人和培植的第五縱隊進行陰謀籌劃、組織「民主拒共」、「民主反中」的政治部署。心領神會、爭權奪利的反對派,在香港回歸後就自然扛起偽民主的大旗,以「民意代表」、「民主鬥士」自居,掀起以「變革制度」、「改朝換代」為目的的「政治民主運動」。他們不僅把在議會中的纏鬥爛打同街頭運動結合起來,而且引進「台獨」民進黨的議會和街頭暴力行動及「暴民政治」運動招式,東施效顰,亦步亦趨,甚或串聯勾結,遙相呼應。因而,從社民連議員進入議會開武鬥之先河到社民連組織、煽動、製造元旦暴力事件就決非偶然了。
去年,香港特區政府關於2012年特首和立法會選舉的政改諮詢方案一公佈,反對派就異乎尋常地猛烈攻擊特區政府的政改諮詢方案是「民主的倒退」,發誓要「推倒骨牌」實行2012年特首和立法會「雙普選」,為此要推翻「欽點特首和功能組別」兩座「阻擋民主的大山」。這就明目張膽地把矛頭指向中央,向中央施壓。與此同時,反對派還揚言,要在明年元旦舉行「大遊行」,進行示威抗議。正是早就有此預謀,因而,今年元旦才發生了蓄謀已久的明火執仗的暴力衝擊中聯辦的事件,向中央示威。
「港獨」白日夢只是螳臂擋車
歷史鐵定,現實無情。無論反對派核心政治勢力如何搞議會暴力、街頭暴力、甚至暴民運動,都無法實現其復辟和「港獨」的白日夢,也無法阻擋、改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繁榮、穩定、發展的歷史進程,如若頑固地對抗到底,只不過是螳臂擋車,唯有作為港英殖民地的末代殉葬品而告終。
眾所周知,中聯辦是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特區的聯絡機構,是香港社會同中央聯絡溝通的紐帶和通道,起茪U情上達、上情下達的平台作用。中聯辦與香港社會關係融洽、和睦相處,發揮了有助香港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作用,受到香港廣大市民的歡迎和擁戴。香港市民對於中聯辦給予相當的尊重和禮遇,從而表達了對中央的信任和擁護。發生元旦事件後,中聯辦主任彭清華做出了有理有節的鄭重回應,希望香港市民在理性、和平的氣氛中表達意見和訴求,採用過激手段並不符合市民期望,希望香港社會就日後重大的政治、經濟和民生問題進行理性討論。
彭清華主任的回應,令人體認到元旦事件的複雜性。除了社民連等反對派作為此次事件的策劃者、組織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外,對被蒙騙、被煽動、被裹挾的不明真相市民參加遊行,極少數憤青參與衝擊中聯辦,應區別對待,教育開導,以戒後來。
反對派此次迷惑煽動普通市民參加遊行,是利用了特區政府對民生問題的重視不夠、處置不當或回應不及時而引發的市民不滿情緒。例如,有反對建高鐵的村民,訴求解決貧富差距的社區組織等,他們並非反對派的鐵桿隊伍,也無政治目的,參加遊行僅僅是表達民生訴求而已。但有民生訴求的市民不僅是反對派煽惑利用的對象,也是易於被蒙騙上當的對象。反對派略施手段就容易把市民的民生訴求泛化為政治訴求,把局部的、社區的民生問題、社會問題變成政治問題、選舉問題、制度問題、政改問題。泛政治化,是反對派慣用的伎倆。因此特區政府不可不防,不可不茪O應對,不可不關注民生、改善民生,關注社會、和諧社會,以杜絕反對派蒙騙和煽動不明真相的市民搞街頭運動和暴力事件。
泛政治化趨向 當局不能不防
再者,必須看到,經過150年的港英殖民統治所造成的港人同祖國大陸的疏離感,至今仍舊不同程度地存留於一些市民中,而且還存在某種被灌輸的奴性化的「殖民地優越感」和被妖魔化的「恐共恐中症」的流毒仍未徹底清除。總之,由此而造成的香港回歸12年後,仍然存在某種程度的「領土雖已歸,人心尚未歸」或「人心尚未全歸」的社會現象。由此可見,這是香港回歸12年後亟待解決的重大政治社會教育問題。其解決之道只能是科學設計、全面實施更加開放、更加民主、更加進步、更加寬容、更加和諧的香港人心回歸工程。例如,如何在香港普及歷史教育(中國五千年文明史、港英殖民專制150年史教育)、愛港愛國教育、公民教育、法制教育等;如何讓作為香港大法的《基本法》深入人心,讓因中華崛起、經濟崛起、政治崛起的中國人自豪感深入人心,尤其需要抓緊抓好對八零後青年港人的教育和引導;如何實施相應的經濟改革和政策、社會改革和政策、民主改革和政策、民生改革和政策,等等。香港人心回歸工程是一個重大的政治社會教育系統工程,須進行科學的專項專門的、系統的調查、研究、論證、制定和實施。這還需要香港特區政府高度重視,以十分坦誠、十分謙卑的態度,廣徵民意,從長計議,穩步進行。
「港獨」身披「民主」外衣
大公報 2010年1月10日 謝緯武 http://www.takungpao.com/news/10/01/10/LTA-1199251.htm
香港今天不是爭論有沒有「港獨」的問題,而是如何認識「港獨」以及「港獨」是怎樣被用「民主」包裝起來,對香港穩定繁榮、對國家主權安全和統一的嚴重危害性。「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公然祭起反人大決定的黑旗,不是事實上的「港獨」行為嗎?
最近發生的事態和將要發生的事態,都已經證明或將要證明,「自決論」是重要的思想肇因。
提出「自決論」的是公民黨和社民連,人稱「公社黨」。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提出「推動一場公民參與、公民自決的新民主運動」。社民連主席黃毓民則提出「實現變相公投、將政制發展決定權交還給人民」,認為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首次在行使主權的地區」對全國最高權力機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挑戰,是所謂「共建『新民主運動』里程碑」。
衝擊中聯辦即抗中央
不論是「公民自決」,還是「人民自決」,都指的是「香港政制發展權在香港,由香港有投票權的人來決定」。而這種「自決論」,是在《基本法》在香港特區實施十二年,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29日作出香港2012年不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不由普選產生(一半由分區直選產生,一半由功能組別產生),繼續維持分組點票表決制度,2017年可普選行政長官,2020年可普選全體立法會議員之後提出的。
「自決論」不只是提出「香港自決」的原則,而且有針對人大決定的具體內容:2012年實行「雙普選」。
所以有人說「自決論」沒有憲制基礎,是對的。但問題在於:明知「自決論」沒有憲制基礎,為什麼還是提出?問題更在於:明知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已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了明確的普選時間表的安排,為什麼硬要作出對抗性的反憲制要求?這些即使都罷了,為什麼刻意搞「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發動幾千人元旦遊行示威,衝擊中聯辦,公開打出反中央的旗號,抬出惡毒污辱,寓意消滅中央政權的棺材?
「自決論」的「港獨」性質及其今天所表現的惡劣行為,已足以說明:香港今天不是爭論有沒有「港獨」的問題,而是如何認識「港獨」以及「港獨」是怎樣被用「民主」包裝起來,對香港穩定繁榮、對國家主權安全和統一的嚴重危害性。
首先,要認識「自決論」的「港獨」性質。
「自決論」,要求香港政制如何發展,由香港自己決定,認為人大常委會「12.29」決定,違反了憲法第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搞“五區總辭”即亂港
中國評論月刊 2010年1月10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引用憲法第二條第一款時,卻刻意避開了緊接著的第二款:“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是全國十三億人民行使權力的最高機關,其所通過的《基本法》規定從香港實際及循序漸進原則發展香港政制,其所作出的關於香港政制實行普選的具體時間表的“12.29決定”,均遭到“自決論”者的強烈反對。
引用憲法第二條第一款而反對第二款,意圖是清楚的,邏輯卻是荒謬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自決論”者代表人民,所以“自決論”者擁有一切權力,擁有能夠推翻人大“12.29決定”的權力,擁有決定於2012年實行雙普選的權力。大律師就是訴訟律師,公民黨黨魁就是資深的訴訟律師,她以這樣的荒唐邏輯去訴訟,去引導社會,誤導市民,究竟要和社民連主席黃毓民把作為香港人的一部分的反對派帶引到何方去?“港獨”是死路一條,不敢對反對派說搞“港獨”,實際操作上每天都在“民主”旗號下搞“港獨”——“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公然祭起反人大決定的黑旗,不就是事實上的“港獨”行為嗎?
謀“港獨”是死路一條
英、法、美也要一百多年、兩百多年,直到現在已逾三百年還未真正實行事實上的普選。最老牌民主國家的英國至今的下議院的議員也是委任的,並非選舉產生。說我國最高權力機關“不負責任”,真是信口雌黃,?得就?,故意迷惑市民,惡意煽動反對派中其他人反中央。香港既然是多元化社會,就不應當只讓“自決論”者搶咪、上電台、現電視、登報刊,而不許維護人大權威,維護國家主權者發聲。
其次,講講對“自決論”者要採取什麼態度的問題。
不能縱容,一定要分辨大是大非。我們香港社會對於那些不尊重憲制,不承認憲制的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們過於迷信、過於縱容,甚至已到了不分青紅皂白的地步。純從學術角度看,即從憲法學或國家法學角度上看,該些鼓吹“自決論”的有大律師或學者銜頭的政客,學理根底淺,缺乏起碼的憲法基礎知識,又不能用嚴謹的形式邏輯思維規律約束自己遠離法軌的放蕩言論,反而學足西方政客的油腔滑調、詭辯技巧,誤導社會,危害香港穩定繁榮、民生幸福。正直的學者、編輯,民間富有學識的論者,有睿智遠識的市民,應當勇敢地起來,與他們大講法理,大講我們國家憲法之道,務必把大是大非講清楚,在是非面前只有真假之分,只存真理與謬誤之別,絕不可稀裡糊塗求妥協,怕應戰,怕爭辯是非損和諧。和諧要建立在大是大非清楚分辨之上,否則就像反對派常講的“假和諧”。
思想是指導行為的。神經正常的人,從不存在不經思考的行動。“自決論”作為此次元旦遊行示威的主導思想,已經發生了極惡劣的作用。不予批判澄清,在未來“7.1”遊行示威中還會發揮更惡劣的作用。香港市民,尤其是反對派中其他人,要認清其“港獨”實質,切勿上當。
將中央當「敵人」 阿豬余曝「港獨思維」
文匯報 2010年1月4日 李自明 http://paper.wenweipo.com/2010/01/04/HA1001040001.htm
2010年元旦鐘聲才剛敲過3日,迎新年氣氛仍然濃厚時,公文袋(公民黨)的阿豬余(余若薇)昨日迫不及待發表荒謬言論。她在港台《給香港的信》中聲言,香港人只有靠「公民社會力量」自己去抗爭,才能爭取到「兩制」的保障;又將他們的「五區劈炮」與印度國父甘地的「不合作運動」相比。有政壇老友聽完這番「宏論」,向自明直言,阿豬余此番言論充滿「港獨」思維,既無視「一國兩制」這個處理香港問題的基本方針,又挑動香港人對「一國」的不尊重和對中央政府的不信任,更將香港當作一個獨立於國家的政治實體,「佢今次等同向中央政府『反檯』,直情將中央政府當作敵人,已經斷絕魕狾雪噫q鴷i能性。」
阿豬余於《給香港的信》中,一起首便大談近日的劉曉波案,聲言香港人只有參與「五區劈炮」才有人權自由的希望,又於結尾處預言:「除非香港的公民社會力量能夠捍衛自己的權利和民主,否則劉曉波的今天將是香港人的明天。」
「井水犯河水」 「砌中央生豬肉」
政壇老友反駁說,這番說話,首先在基本邏輯上已經背棄「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也完全無視香港回歸以來的實際情況。「『一國兩制』係咩洁H形象讔翰Y『河水井水不相犯』。劉曉波案係『河水』黻暋D,你阿豬余硬要去『犯』,仲危言聳聽話以後香港亦會有同樣黻暋D,理據何在呢?」高人說,大家看到香港回歸以來的事實,根本會覺得阿豬余的說法只是在「砌中央生豬肉」,因為中央從來沒有在任何方面壓制香港的自由人權,「如果唔係,仲由得你]今日鍾意講咩就講咩?」
政壇老友進一步點明,阿豬余昨日聲言,港人只有靠自己去抗爭,才能爭取到想要的「兩制」承諾,不能旨意中央政府會發善心。「呢種講法,已經從根本上否定『一國兩制』。」老友說,她從頭到尾只是站在「兩制」對立的角度講話,卻絕口不提「一國」是前提,然後在這種思維邏輯下鼓動挑戰中央政府對港行使基本國家權力,講白說,這種理念已經走進「港獨思維」的死路。
「不合作運動」 為印度獨立鋪路
政壇老友說,再進一步看,阿豬余昨日將「五區劈炮」與印度國父甘地的「不合作運動」相比,更加把她的「港獨思維」暴露無遺。「甘地鴾ㄕX作運動係要爭取印度獨立,係對當時印度宗主國英國所發起嚙W立運動。佢阿豬余唔知自己只係中國一個特區的政黨人士?唔通都想做『香港國母』﹖」
反對派近年來經常要求與中央政府溝通、對話,但觀其行聽其言,卻絲毫沒有任何善意、誠意,反而只有敵意。政壇老友形容,阿豬余今次可說是向中央政府「攤牌」,態度一目了然,「我]唔信你呀,我]要靠自己搞抗爭。」他忍不住借用內地官員常說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既然阿豬余同公文袋已決意與中央政府對抗到底,那關上溝通大門的責任,也只能由他們自己去承擔。
顏色革命?香港反對派夢太大
2009年12月25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中評社香港12月25日訊/“美國在多處支持反對派亂中奪權都枉費心機,支持香港反對派抗中亂港奪權,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不是更加雞蛋碰石頭嗎?美國敵華勢力支持香港反對派之所以不敢明目張膽,只因知道日益強大的中國不好惹,惹不起。”《大公報》今天登出林宏才的文章“反對派‘顏色革命’夢必破”,
文章內容如下:
香港特區政府就2012年選舉辦法修改建議諮詢文件未公布,反對派搶先擺設敵對擂台,擺足阻礙香港政制發展的惡態。當即便有隔洋應聲蟲聲援支持。那是美國國會及中國委員會發表2009報告,聲稱中國中央政府繼續阻礙香港按照基本法邁向普選。來自美國敵華勢力的這種責難,偽裝認同基本法,實把挑釁矛頭對準中國中央政府。早已背上抗中亂港惡名的香港反對派,美國敵華政客們所最賞識的就是香港反對派始終把抗爭的矛頭對準中國中央政府,被視為一如在其他地方一樣搞顏色革命大可依重的政治勢力。
敵華勢力明知故“反”
香港境內外敵華勢力明明知道,香港普選時間表中央早已明告天下,2012年不搞雙普選,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及2020年普選立法會。反對派以2012年實施雙普選高調相對抗。12月2日,立法會否決了反對派動議“促請政府向市民交代普選路線圖”。這是相對抗的新例證,也是挑撥特區與中央關係的新例證。反對派明知故“反”,旨在主要做給隔洋的敵華政棍們看,表明其抗中亂港的立場不變。
何謂顏色革命?簡言之,美國出錢出策(或明或暗)支持反對派打起民主旗號顛覆合法政府,建立親美政權取而代之。如在吉魯吉亞、烏克蘭、吉爾吉斯及古巴所發生的那樣。
2005年2月,吉爾吉斯舉行議會選舉,選出71名議員。其中,50名是親政府代表、17名為美國支持的反對派、4名獨立人士。反對派一聲“選舉舞弊”,隨即發動群眾上街抗議,政局一時動盪。法新社報道,美國政府為支持反對派參選取勝提供500萬美元援助,美駐吉大使館更提供援助金2500萬美元。但圖謀還是失敗了。2006年3月23日,吉最高法院判處一名東突分子,參與殺害中國駐吉外交官,7月11日吉政府宣布驅逐2名美國外交官,因涉嫌特務活動,07年下半年在吉首都召開上合組織峰會以示支持吉合法政府,被認為美國在吉搞顏色革命,也旨在挖該組織之牆角,失敗了。
卡斯特羅領導古巴堅定走社會主義道路,早已成為美霸非拔除不可的眼中釘。2006年秋,卡氏患病。時任美國總統的布什以為支持古巴反對派倒卡時機已到,向古巴境內外反對派下了倒卡令。緊接著美國務院宣布白宮政府提供8000萬美元,幫助古巴反對派倒卡後實施政權過渡。但事實是,古巴是難啃的社會主義硬骨頭,美國顏色革命出古巴版圖謀未能得逞。奧巴馬上台後不久公開承認,美國的古巴政策失敗了,表示願意改善美古關係。
美國在多處支持反對派亂中奪權都枉費心機,支持香港反對派抗中亂港奪權,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不是更加雞蛋碰石頭嗎?美國敵華勢力支持香港反對派之所以不敢明目張膽,只因知道日益強大的中國不好惹,惹不起。
搞事政客可憂可嘆
美國曾以世界民主救星自居,強行輸出美式民主,甚至把民主捆綁在火箭上,強行向中東輸出,以致泥足深陷伊阿戰場難以自拔。
無視本國國情和社會現實的一些發展中國家,照搬美式民主而受害無窮者,不能不提到菲律賓。最近在菲發生震驚世界的殺害無辜血案,是與將於明年舉行的大選密切相關。
十分諷刺和可笑的是,奧巴馬擺明了放棄輸出美式民主的立場,香港反對派卻仍堅持2012年引入香港,仍堅持對抗中央的立場,何異於自斷政治前程。根據基本法原則精神,香港政制發展必須廣泛參與及循序漸進。特區政府11月18日發表的諮詢文件,建議立法會增加10個直選議席,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增加400個委員,這正是按照基本法原則精神辦事。諮詢文件公布以來,得到決定性的廣泛支持,原因在此。反對派的反對勢必爆發內亂以至四分五裂,原因也在此。反對派中的溫和分子,應該也可以爭取過來擴大團結面,因那是“僧是愚氓猶可訓”。至於那些頑固派,如頑固到底,“千刀當剮”也許無可不當,因那是“妖為鬼蜮必成災”。
「五區總辭,變相公投」要害是「獨港」
文匯報 2009年12月15日 劉夢熊
公民党、社民連在反對派「四人幫」煽風點火下一意孤行搞什麼以「爭取二O一二雙普選」為唯一議題的「五區總辭,變相公投」,是不折不扣的「獨港」行徑,必須全港共討之,全民共唾之!
從法理上說,九七之前是英國殖民政府統治香港;回歸則是中國政府恢復在香港行使主權,香港從來不是獨立政治實體。九七之後之所以有「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格局,那是中國政府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理論創新的結果。「一國」是主權載體,「兩制」則由「一國」衍生。而「港人治港」的治權,恰恰由「一國」的中央人民政府授予。中央授予多少治權,香港就有多少治權,當中並不存在所謂「剩餘權力」,更不存在甚麼「絕對自治」。因此,反對派把「港人治港」當作獨立政治實體,如果不是別有用心,就是糊塗蟲!
反對派把香港當作獨立政治實體
去年三月,針對陳水扁在臺灣策劃「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民投票」,北京已一再點明其性質是「法理台獨的重大事變」,一旦通過,將引用《反分裂國家法》,不排除以非和平手段處置之。結果,在兩岸人民的反對和抵制下,該次「公投」以破產告終。原因是法理上臺灣只是中國一個地區,不是一個獨立國家,不具備「公投」的主體資格。以一個地區搞「公投」破壞國家的主權統一,絕對不能容忍!
同樣道理,香港回歸後成為中央人民政府直轄的特別行政區,不是獨立的政治實體。「特別行政區」之設,乃拜《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所賜;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中央透過《基本法》授權形成的格局。既然全國人大是憲法規定的「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代表全國人民的意志,且人大常委會又是《基本法》釋法權唯一擁有者,反對派竟然在沒有資格成為公投主體的香港特區搞以「二○一二雙普選」為訴求的「五區總辭」,到底向誰示威?裡面所謂「變相公投」,對抗人大常委會二○○七年所訂香港「二○一七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最快二○二○年可以普選立法會」的莊嚴決定,這不是目無「一國」,把香港當作獨立政治實體即「獨港」又是甚麼?
日前香港高等法院以「藐視法庭」罪名成立,判處反對派「民間電臺」涉案六人每人罰款六萬元港幣。引而申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人大常委會決定香港雙普選的時間表,反對派卻加以藐視,煽風點火搞甚麼「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堅持「二○一二雙普選」,蓄意對抗。此等「藐視人大」的「獨港」所為不是比「藐視法庭」更嚴重、更惡劣嗎?
公民党日前舉行黨員大會通過「應投票否決」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和支援五區總辭,決定與社民連商討五區總辭的具體細節。公民党此舉根本是自毀形象,飛蛾撲火,自取滅亡!
眾所周知,公民党核心成員均為資深大律師,一向標榜「專業、理性、法治」。這次竟然與走激進路線的社民連結成「神聖同盟」,帶頭搞以「爭取二○一二雙普選」為唯一訴求的「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可謂「千年道行一朝喪」!
身為「法律精英」,公民党頭目難道不知道香港治權由中央授予?難道不知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難道不知道人大常委會○七年已訂明香港雙普選的時間表,以及對二○一二年兩個選舉已作了相關的辦法規定?難道不知道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特區,無權成為「公投」主體?現在,公民党竟然挑戰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最終決定權,目無「一國」,它的所謂「專業、理性、法治」形象不攻自破,中產階級、專業人士擁躉自然「吾不欲觀之」!
「獨港」與「一國」的對決
再者,這次政改諮詢,公民党一直鼓吹「先談判,後總辭」,如今卻出爾反爾,現階段就宣佈要投票否決政改方案,而該方案恰是政府根據人大常委會相關規定「度身訂造」。公民党誠信破產,站到「一國」對立面,站到法治對立面,可以肯定,五區總辭之日,就是它成為「泡沫党」之時!
不出所料,日前民主黨黨員大會以大比數否決五區總辭方案。反對派最大政黨「白鴿党」不參與,象徵「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人心喪盡,眾叛親離,令激進派公民党、社民連頓成孤軍,勝算大減。找個藉口說民主黨不支援,因此不必作「無謂犧牲」而臨陣退縮做「衰仔」是有可能的。這幫政客靠得住,豬涼都會上樹!若然激進派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硬是自絕于「一國」,堅持搞「獨港」,廣大選民自然歡迎此天賜良機,「送上門來的全收下」,來一個「大掃除」,趁機把立法會否決權也奪回來!
要知道,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這是各政黨、各派別爭拗時必須牢記的時空條件。從政之人,必須「明知可為而為之,明知不可為而不為」,將精力、時間用於一些所謂「民主拒共」的訴求,或爭取一些獨立政治實體才會有的願景,根本是「水中撈月」,瞎折騰而已!在「一國」前提下,「向北京說不」絕對冇運行!在人大常委會規定框架下,在特區政府政改諮詢的傾向性方案基礎上認真討論,求同存異,達成共識,循序漸進,才是香港政制發展的正路!
公民党及社民連以「二○一二雙普選」為主要訴求的「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目標上抗拒人大常委會決定,挑戰中央憲制權力,把香港當成獨立政治實體;手段上罔顧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特區,大肆渲染法理錯位的「變相公投」,目無憲制,也是把香港當成獨立的政治實體。因此,筆者將此舉定性為「獨港」與「一國」的對決!
回歸以來,中央真心在港實施「一國兩制」,也放手讓「港人治港」,曾蔭權毋須放棄爵士頭銜也可當特首;另外,中央不需香港上繳一分錢稅收,不需要香港負擔一分錢駐軍費用;且推出和擴大CEPA安排、旅港個人游、大型國企來港上市、人民幣離岸服務等挺港措施;前年又依據《基本法》拍板雙普選時間表。可以說,中央對港人仁至義盡,只期盼香港繁榮安定,別無要求,也別無強求。港人身受其惠,又豈會忘恩負義?何況,「一國」主權事關民族大義,香港人無論對共產黨看法如何,但對「一國」主權的認同卻毫不含糊,豈有被人縛到「獨港」戰車之理?「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的「獨港」豪賭必定慘敗!拜託反對派:夠膽就別變卦!
劉夢熊: 全國政協委員 百家戰略智庫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