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
團體「香港人優先」四名成員(以下簡稱香港英雄)在十二月二十六日手持香港旗接近添馬艦中國駐港匪軍總部(以下簡稱匪巢)。自駐港匪軍於上周五以四名香港英雄的行為涉嫌違反《駐軍法》等條例為由報警後,有份接近匪巢的香港英雄招顯聰表示至今仍未有警察接觸他,又指元旦日再有行動。
香港英雄招顯聰(左)與香港英雄張漢賢(右)
事件起因是香港特區傀儡政權打算把中環新海濱部分土地用作中國駐港匪軍軍事用途,引起港人不滿。“香港人優先” 四名香港英雄26日手持香港旗接近添馬艦駐港匪軍匪巢,高呼口號反對“興建中環軍用碼頭”,要求“中國匪軍撤出香港”,高喊:「Hong Kong is my country(香港是我的國家)」,宣示獨立建國意願。面對四名香港英雄的和平示威, 在匪巢入口站哨的匪兵竟然衝出匪巢,在匪巢外面制止四名香港英雄的和平示威。
多數中國網民可是群情激憤,要求匪軍強硬對付香港示威者,甚至主張警告無效可直接開槍擊斃,但也有反省聲音,如江蘇南京網友「齙男」說:「強闖不對的,但是你們給了香港人真正自由嗎?最高長官到現在無法直選!」
駐港匪軍發言人惡人先告狀而狂言,12月26日下午5時許,四名香港市民未經匪軍批準,並不顧匪巢入口站哨匪兵的警告,「強行闖入」中環匪巢進行「滋擾」。駐港匪軍發言人恫嚇,“中環匪巢是香港法律規定的軍事禁區,該行為涉嫌違反駐軍法、公安條例、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等法律。”
《環球時報》日前就事件惡人先告狀,引述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饒匪戈平狡辯:「港獨」分子明顯在挑戰法律,對抗《基本法》和《駐軍法》,對抗國家主權,指香港這樣一個法治社會不應允許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為存在,「衝撞駐軍既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是一種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
饒匪又狂言「一國兩制」是有底綫,既要維護香港繁榮穩定,也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在香港駐軍既是維護主權的必要,也是維護包括香港在內的國家安全的需要。
《環球時報》昨再發表題為「我駐港匪軍匪巢豈容衝擊」的評論文章,署名是香港資深媒體人元匪佑,斥責極少數「港獨」分子和社會運動「搞手」衝擊駐港匪軍,一方面違反《基本法》,也與香港社會民意相悖,又批評示威者學習互聯網時代「快閃式」社會運動方式,「為博出位,撈名聲」,不斷炒作中港問題,並鼓吹「港獨」,挑動民意神經。
元匪斥責「香港人優先」以「公民抗命」為幌子,衝擊象徵國家主權,反映他們恣意妄為、無法無天到了何等地步。
元匪指事件是香港被中國併吞以來首宗駐港匪軍匪巢遭到直接「衝擊」的事件,形容事件「影響惡劣,令人憤慨」。文章認為今次不是一個孤立事件,而是近年來香港反對派激進勢力日益抬頭,又得不到有效管控的必然結果。
文章指「不應聽之任之」
元匪指出隨着政改諮詢的爭奪日益激烈,估計類似事件還可能發生,要求中國有關部門和香港特區傀儡政權做好準備,「在涉及國家主權的基本問題上旗幟鮮明,再出現類似事件應當果斷依法處置,而不應聽之任之」。
熟悉中國情況的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分析,中國駐港匪軍把上述事件交予香港特區傀儡政權警方處理是適當做法,現時事件處理的主導權將在香港特區傀儡政權警方,倘中國施壓要求香港特區傀儡政權起訴香港英雄招顯聰等人,中國需要注意在政治上未必有好處︰「香港警方可以調查事件,至於是否作出起訴由佢哋自己決定,加上駐港匪軍對此事不作施壓,呢個效果相信係最好。」
「香港人優先」成員香港英雄招顯聰昨接受查詢時表示香港特區傀儡政權警方未有接觸他。他估計香港特區傀儡政權警方會落案控告他,但就未有正面回應會否認罪,僅指自己犯的不是道德上的原罪,是公民抗命。他重申二十六日接近匪巢只是熱身,元旦日會再有行動,參與人數將有六、七十至一百多人,但未有透露行動詳情。
香港英雄招顯聰向記者表示,這是“行動第一波”,也是為“元旦遊行”作熱身。他聲稱,“接近駐港匪軍匪巢前做了最壞準備,即‘他們(匪兵)會開槍’,但為了幫助香港人克服對駐港匪軍的‘心魔’,明知是犯法也要‘拼命’”。
香港特區傀儡政權警方表示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但未肯透露是甚麼程序和案件種類。
最高可囚兩年
根據《駐軍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中國駐港匪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和飛行器未經駐港匪軍最高頭目或者其授權的小頭目批准,不得進入駐港匪軍匪區。而《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及《公安條例》,任何人如未獲授權而進入受保護地方或禁區,即屬犯罪,最高可判監六個月或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