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為民」的真締

黃鶴雲   2003年7月12日

胡錦濤的“七、一”講話,使很多盼望好皇帝的人,又一次感到失望;世界輿論認為沒有新意,這本來是意料中的事。正如我們不可能在慈禧太后垂簾聽政時,盼望光緒皇帝能有多大的作為。中共是槍桿子支撐的政權,離開軍隊、監獄、警察,他一天也難以支持下去。沒有軍權的一個兒皇帝,我們還可以寄望些什麼呢。

在毛澤東時代,就是眾望所歸的周恩來,赫赫軍功的鄧小平,也一樣要言必稱毛澤東思想,不敢越雷池半步。胡錦濤除了“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做江太上皇“三個代表”的註腳外,還能做些什麼東西!有人認為,胡錦濤把江澤民的“三個代表”念歪了。但不管怎樣,其實都不過是連篇空話而已。這些所謂偉大思想、先進文化,不外都是一些不學無術的陳述。就算是那一系列的什麼“親民”舉動,對上海金融案的調查,也不過是新官之火,借此樹碑立傳,為共魔破爛的畫皮,作一番修飾而已。

至於什麼“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真締也不外是毛澤東“為人民服務”的翻版。還有什麼“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只是把一個吃人的黨,打扮成一個愛民的組織。這就是中國的國情,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中共雖然時時刻刻打著“人民”的旗號,但是他們心目中的人民,並不是大家所想像的。中共所標榜的人民是指“廣大人民”,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是只有全體,沒有局部,更沒有個體。按照中共邏輯,台灣只是中國的一個省,是一個局部。因此,台灣人民不算是“廣大人民”,新疆、西藏、香港人民也不算是“廣大人民”,他們的意志當然不算是人民的意志。如果中共認可台灣人民是中國“廣大人民”之一,那為什麼不讓台灣人民表達他們的意願,好讓共產黨去為台灣“廣大人民”謀取利益。

中共理論上要“為廣大人民謀利益”,但在實際上卻要否定每一個局部人民的具體的、個人的利益。中共一向把個人利益視作洪水猛獸,把個人利益視為“個人主義”。什麼“鬥私批修”就是要鬥掉人民群眾的具體利益。

所謂人民利益,除了一定要廣大之外,還有一個條件,它必須是長遠的、根本的。三個代表所提到的“代表人民最根本的利益”就是以根本的利益,長遠的利益,抽象的利益去偷換人民眼前的、具體的個人的利益。至於什麼才是人民最根本的長遠的利益,按共產黨的理論,那就是比上天堂還要難的共產主義。然而,共產主義是共產黨的專利,所以,共產黨的利益,就是人民最根本的利益。為了實現共產主義的最終目的,人民應該放棄言論、思想、選舉、集會、結社、遊行、遷徙等一切做人的基本權利;只能有象畜生一樣的吃飯的權利。

由此可知,所謂“執政為民”其實是執政為黨;“權為民所用”是權為黨所用而已。而所謂穩定壓倒一切,就是共產黨“千秋萬代”的穩定統治,壓倒一切人民的一切利益。

因此,“六、四”屠殺是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鎮壓《法輪功》是為了人民的長遠利益;“反右鬥爭”是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文化大革命”,“三面紅旗”餓死幾千萬人,也是為了不讓“千百萬人頭落地”的長遠的、根本利益。總之,共產黨所作的一切禍國殃民的壞事,都是為了人民“長遠”的“根本”的利益。

共產黨畫來畫去,總遮不住魔鬼的恐怖面目。在此,我再次呼喚:“道士,你今在何處?”